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2026 年第 59 号),明确该规定自 2026 年 7 月 15 日起正式施行,2021 年发布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同步废止。
作为化妆品产业创新的核心源头,新原料监管政策的调整始终牵动着全行业的目光。此次新规直面行业申报痛点,从制度框架、流程优化、分级管理等维度推出多项改革,为企业研发申报松绑减负,进一步激活国内化妆品新原料的创新活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法规结构拆分优化,政策迭代更灵活
旧版规定将行政管理要求与具体技术标准整合在同一文件中,技术内容调整需同步修订法规,响应速度慢,难以适配化妆品原料技术快速迭代的行业现状。
此次新规对法规结构做了核心优化,将行政管理内容与技术要求清晰切割:全文共 15 条,聚焦新原料注册备案的管理规则与资料基本要求,突出管理属性;原有的研制报告、制备工艺、质量控制、安全评估等技术细节不再纳入法规正文,转而在条款中预留 “接口”,与配套技术指导原则动态衔接。
这一调整让监管的 “管理框架” 保持稳定,技术标准则可根据产业发展灵活更新,大幅提升了政策对行业创新的响应效率,更适配化妆品原料快速迭代的产业特点。
二、新增变更更新机制,覆盖原料全生命周期
过去新原料完成注册备案后,针对企业信息客观变动、后续研发新发现等场景,缺乏明确的变更更新路径,企业调整信息的合规成本较高。
新规专门增设了新原料变更更新管理制度,填补了原料上市后动态管理的空白:已注册的新原料,若注册事项发生变化,注册人需在原料投入使用前按要求提交资料完成变更;已备案的新原料,备案事项变动时,备案人需及时更新信息服务平台的相关内容,确保公开资料真实准确。
该制度既保障了监管信息的时效性与准确性,也为企业持续优化原料、更新研究成果提供了清晰合规路径,实现了新原料从研发申报到上市后管理的全周期覆盖。
三、简化境内责任人变更流程,切实为企业减负
针对行业反馈较多的境内责任人变更流程繁琐问题,新规做出了针对性优化,直接取消 “提交原境内责任人关于更换境内责任人的知情同意书,或能够证明境内责任人变更的已生效法律判决文书” 的硬性材料要求,仅保留 “提交拟变更境内责任人承担原境内责任人相关各项责任的承诺书” 的要求。
这项调整大幅降低了企业办理变更的材料成本与沟通成本,办事流程更简洁高效;同时以承诺书的形式压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到 “流程松绑、责任不松”,在保障监管有效性的前提下,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
四、配套技术通则同步升级,低风险原料申报门槛放宽
与新规同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也发布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作为新原料申报的通用技术准则,与新规形成完整的政策配套体系,指导企业科学开展研发、规范整理申报资料。
其中最受行业关注的调整,是对 “较高风险功效” 范围的重新划定:旧版规则中,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防脱发、祛痘、抗皱(物理性抗皱除外)、去屑、除臭均按较高风险管理;调整后,较高风险功效仅保留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 5 类,与现行法规中需注册的新原料功效范围完全对齐。
这意味着祛痘、去屑、抗皱、除臭等功效的新原料,正式脱离较高风险范畴,申报资料要求相应放宽。对广大原料企业与品牌方而言,这类功效原料的研发申报成本、时间周期都将显著下降,有望带动更多细分功效原料的创新落地,丰富国内化妆品的原料供给。
整体来看,此次新原料新规的四项核心改革,始终围绕 “鼓励创新、减负增效、科学监管” 的核心方向,既守住了化妆品原料安全的底线,又通过精细化的制度设计为产业创新松绑。7 月 15 日新规正式施行后,国内化妆品新原料的研发、申报、管理都将进入更高效、更灵活的新阶段,为我国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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