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0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23〕5号),进一步加快白云化妆品产业新型工业化转型,推动白云美湾产业集聚和高质量发展,提升化妆品行业竞争力和创新力,结合白云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措施。
支持国内外有化妆品相关科研技术优势的高校、研发机构、专家团队到白云区开展化妆品研发创新工作,为其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对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具体条件按照实施细则执行。对获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化妆品重点实验室,按照市有关政策给予最高1:1的同等扶持。(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 支持企业实行“知识化”转型升级,鼓励生物合成技术创新在化妆品行业中产业化应用,对企业自主研发化妆品新原料或与在白云区开展化妆品研发创新工作的高校、研发机构、专家团队合作开展原料研发、技术改造、质量提升、配方优化等联合创新业务,可按其创新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设置最高支持资金上限;通过“揭榜挂帅”等形式主动发掘企业优质科研项目,推荐作为美丽健康等区级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对于企业自主研发新原料首次被纳入《化妆品新原料目录》的,获批即予以资金支持。本项每年扶持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支持化妆品新原料市场转化。对政策有效期内使用新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的化妆品新原料实现化妆品市场化生产销售的制造业企业,相关产品年度累计营收首次达到2000万元的,最高按上一年相关产品年度营业收入0.5%的比例予以一次性扶持,每年扶持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支持企业实行“数智化”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升级改造项目,可按项目总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设置最高资金支持上限。(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 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化”转型升级。支持化妆品企业充分挖掘节能潜力,因地制宜采用光伏、储能、充电桩、发电玻璃幕墙以及智慧能源管理等措施进行绿色化建设;支持化妆品企业及园区对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标准进行建设;推动新建美丽健康产业园五龙岗片区整体打造绿色化产业园区。(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工商信局,民科园管委会、各相关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支持企业品牌加速“全球化”布局。发挥广州市白云区化妆品基地优势,鼓励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参与省级“跨境电商+产业带”系列活动,利用跨境电商助力外贸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积极开展自主品牌境外宣传推广,推动白云品牌在国际市场的发展。加强贸易往来,引导企业通过国际美妆周、广交会、美博会、“粤贸全球”等重点展会抢抓新商机。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聚焦沿线市场需求,精准匹配业务,通过开展多元化合作,减少对单一市场依赖。(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
支持化妆品原料生产、销售企业在白云区设置“原料市场”,由牵头单位协调为建设项目提供用地、金融支持,优先与现有专业批发市场、典型平台协同建设发展,支持“原料市场”上线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投资促进局) 支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集采原料,支持企业利用“政企银保投”合作贷款模式,可按实际利息发生额的一定比例予以贴息支持。(牵头单位:白云金控,配合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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